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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金言法语
不少工伤职工以为 “骨折就一定能评上伤残”,结果因搞错鉴定类型、跳过法定流程,最终无法享受伤残待遇。
一、大部分骨折能评十级:“骨折兜底条款” 是核心依据
法律为工伤职工倾斜保护,明确 “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”,即可认定为工伤十级,这就是俗称的 “骨折兜底条款”:
常见十级骨折:手指、脚趾、单根肋骨、掌骨、锁骨等部位骨折(即使仅保守治疗,无需手术也能评上);
更高等级情形:四肢长管状骨(手臂、大腿)骨折打钢板、钢钉等内固定,或关节术后存在功能障碍,可评九级甚至八级;
赔偿参考:工伤十级全国各省最低赔偿约 10 万元(含三项一次性补助金 + 停工留薪期工资),而老板若误导按 “人身损害标准” 赔偿,可能仅给一两万,差距极大。
二、3 类常见情况:骨折也评不上等级
并非所有骨折都能评级,以下 3 种情况最易导致评残失败:
1. 搞错鉴定类型:做了 “伤残鉴定” 而非 “劳动能力鉴定”
工伤评残必须走 “劳动能力鉴定”;若误做 “人身损害伤残鉴定”,社保部门会直接不认结果。
2. 跳过法定流程:未做工伤认定直接鉴定
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先拿到人社局出具的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未认定工伤的,鉴定委员会直接不予受理。
老板套路:故意不配合做工伤认定,直接让员工做 “伤残鉴定”,看似省流程,实则让员工丧失工伤评残资格。
3. 特殊骨折情形:未达标准要求
极少数骨折因部位特殊或恢复极佳,可能不符合评级条件(需结合医疗材料具体判断):
示例:轻微骨裂无移位、愈合后完全无功能影响;跖骨骨折未影响足弓结构;手指末节骨折愈合后无畸形、活动正常等。
三、3 个关键动作:确保骨折顺利评残
1. 先做工伤认定,再启动劳动能力鉴定
流程:单位 30 日内未申请工伤认定的,个人在受伤后 1 年内直接向人社局申请,拿到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后,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;
注意: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地区免费,无需自费做其他类型鉴定。
2. 保留完整医疗材料,把握最佳鉴定时机
核心材料:入院记录、CT 报告、X 光片、手术记录、出院小结,需清晰体现骨折部位、治疗方式、愈合情况;
最佳时机:医疗期结束、伤情稳定后,避免过早鉴定或过晚鉴定。
3. 对结果有异议,及时申请 “再次鉴定”
若首次鉴定未评上等级,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,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,该结论为终局结论,能有效纠正首次鉴定的偏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