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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加方便企业群众获知、理解并快速享受人社惠企政策,打造人社营商更优政策环境,市人社局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出发,对现行有效的惠企利民政策进行梳理,制作了《连云港人社惠企利民政策宝典》,涵盖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险、人事人才等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人社政策。今天是第二期,创业类补贴政策,快来了解一下!
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
政策内容
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两年内)、退役军人、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、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,首次成功创业,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可以享受该补贴。
补贴标准
5000元/家
享受途径
线下到工商注册所在地(民办非企业所在地)街道(乡镇)人社基层平台申请,线上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“就业创业”-“创业服务”—“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”办理。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
政策内容
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两年内)、退役军人、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、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,首次创业成功,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,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,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,可以享受该补贴。
补贴标准
按实际带动其他就业人数,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补贴,最高不超过1万元。
享受途径
线下到工商注册所在地(民办非企业所在地)街道(乡镇)人社基层平台申请,线上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“就业创业”-“创业服务”—“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”办理。
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
政策内容
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两年内)、退役军人、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、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,初次创业租用市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(含大学生创业园、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)可以享受该补贴。(说明:就业困难人员不受以上基地种类限制,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的也可申请)
补贴标准
据实给予补贴,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。
享受途径
线下到工商注册所在地(民办非企业所在地)街道(乡镇)人社基层平台申请,线上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“就业创业”-“创业服务”—“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”办理。
求职创业补贴政策
政策内容
高校(含民办高校、独立学院)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困难毕业生(主要包括:城乡低保家庭、残疾、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),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以享受该补贴。
补贴标准
1500元/人
享受途径
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“就业创业”-“创业服务”—“求职创业补贴申领”办理。